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省学联和校团委双重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面向全校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以“181”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为抓手,按照学校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安排,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健康有益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团结,加大同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成长进步。
(六)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七)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八)实施“学校、二级学院(中专部)、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校学生会对各级学生会指导职责。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取得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校学生,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参加相关会议的表决权。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二)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加强自身的文明修养,尊师爱友;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四)热爱学校,增强主人翁意识,遵守学生会章程,维护学生会荣誉,积极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
(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0000000)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利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九条 校学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五)提名并通过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七)讨论和商议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所属团支部推荐、各级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校学生会的常设机关,是学代会闭幕期间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由全体当选学生会委员组成,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学年工作报告;
(五)参与制定和修改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六)代表本会向学校提出建议;
(七)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六条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成员不超过5人,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内部实行分工负责与集体决议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校级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学代会开会期间向大会作工作情况报告;
(二)领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学生会以及校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根据本章程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必要时应提交至学生委员会商议;
(三)召集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四)根据工作需要,批准设置和调整校级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六)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校院(部)两级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工作和大型活动;
(二)负责向校团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接受校团委的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三)对外代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有权且应当列席主席团会议。
第三节 职能部(室)
第二十条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工作部门不超过5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部门其他成员不超过4人。
第二一条 学生会常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文体部、权益部5个职能部门,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四节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二级学院团委、中专部团支部推荐和校学生会内部竞聘产生,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三条 遴选条件:
(一)应为共产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的觉悟和能力,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无违纪记录;
(三)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和《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四章 基层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和中专部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在所属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委(团支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各二级学院和中专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不超过25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不超过5个。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六条 二级学院和中专部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人数低于400人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大会在所属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团委、学生会的指导和二级学院团委、中专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召开,召开前须经所属上级党组织同意,校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
(一)二级学院、中专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所属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三)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活动;
(四)主席团负责各二级学院、中专部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各自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并对校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
(五)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主席团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做工作报告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接受工作评议,评议不合格的二级学院和中专部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级学生会推荐,经所属上级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审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采用差额选举,差额率不低于20%。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一)选票上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写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二)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选票一律用书写色为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符号应准确,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
(三)大会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2人,委员侯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工作。总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全体代表通过。投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启封票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等于或少于所发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四)每个被选举人均需获得实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选举时,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顺序取足名额。如果遇到被选举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商定是否补选。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一)召开时间:2023年7月2日
(二)召开地点:东校区学术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156名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报告》;
3.审议《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4.选举产生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5.选举产生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wJPyjLvFYeJoe3J0tMd1-A
(六)现场照片:
八、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在校青年学生及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党员,青年教师代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学生意愿。
(二)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的分配既根据团员的分布情况,又体现代表的广泛性,按照有利于青年学生理解和直接参与学生会事务,有利于解决和决定原则问题,代表经团支部(班级)推荐、各二级学院、中专部学生会选举产生。
2.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按照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比列,以班级为单位,经充分酝酿、讨论,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审核,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团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的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级学生会、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
(一)学生会组织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分为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五个方面进项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二章 学生会组织评议办法
第一节 日常考评
第四条 日常考评由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组成。日常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五条 组织建设方面:
(一)学院领导重视,班子健全,内部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10分)
1.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参与校学生会工作不少于4次;
2.按要求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学生会换届;
3.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部门工作会、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职能分工明确;
(二)学期工作有计划,学年工作有总结。(5分)
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等以规范方式呈现并存有档案。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10分)
1.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文件规范,及时;
2.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规范,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统一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管理考核;
3.学生会工作人员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无违纪记录。
第六条 活动开展方面:
(一)规划审批规范,数量适中,组织安全有序,无安全事故。(5分)
(二)专业针对性强,特色明显。自主组织的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应不低于活动总数的50%(5分)。
(三)活动评建规范,受众满意度高。(15分)
第七条 工作落实方面:
(一)各级学生会及部门规范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例会。(5分)
(二)全校性活动能够及时响应,协作配合密切;(5分)
(三)学校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反馈落实情况;(5分)
(四)深入广大同学,主动了解同学心声,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调研,并尽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10分)
第八条 宣传联络方面:
(一)按照规定按时规范报备学生会新媒体运营情况;(5分)
(二)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日常宣传更新及时、规范,重要活动按要求报送校学生会批准;(10分)
(三)学校重要工作和活动,宣传线上线下联动;(5分)
(四)宣传客观,无虚假宣传,无不良影响。(5分)
第二节 集中考评
第九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全面规范,支撑有力,能够很好的支撑学生会本年度重点推进的工作项目,简单明了、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图文并茂。(40分)
(二)述职汇报。内容准确充实,汇报流畅。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突出重点、成效显著,不宽泛、不飘浮。(60分)
第三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评议办法
第一节 日常考评
第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五个方面进项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的50%。
第十一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遵旨;(10分)
(二)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十二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十三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综合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比赛中,能为学校赢得荣誉。(10分)
第十四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色、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五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全国学生联合会的工作要求;(10分)
(二)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10分)
第二节 集中考评
第十六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展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习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50分)
(二)述职报告: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张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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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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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甘肃省学联秘书处邮箱gsxlmsc@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