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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的应用、建设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现学院形象、发布新闻信息、服务师生和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全院新媒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新媒体,是以各系(部)、处(室),各学生社团名义开设运行的微博、微信、QQ公众号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 申报、备案程序

第四条 学院各系(部)、处(室),各学生社团已投入和使用的新媒体平台,应填报《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开设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继续运行。

第五条 学院各系(部)、处(室)新开设新媒体,须填报《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开设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运行。

学生社团开设新媒体,须向该社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申请后,填报《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开设申请表》(见附件1),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运行。

第六条 学院各系(部)、处(室),各学生社团开设的新媒体,须填写《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备案表》(见附件2),在学院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条 学院各系(部)、处(室),各学生社团开设的新媒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后台密码仅限管理员掌握;若新媒体平台账号名称、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原则,对学院新媒体实行分级负责管理。

学院官方新媒体,由学院党委宣传部主管,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各教学系、部管理的新媒体,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部门新媒体,所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学生社团新媒体,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学院各类新媒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和信息存档等运行机制,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自觉维护学院声誉。发布部门必须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预判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第十条 各部门各类新媒体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院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 学院各新媒体平台要注重发挥学院舆论宣传的窗口作用,本着“积极向上,注重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边界意识和底线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不媚俗、不低俗、不越界,充分发挥新媒体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引领中的推动作用。

第十二条 各部门要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必要时实行24小时舆情监控。如发现违法、侵权及有损学院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协商处理。账号应设置为强密码且要定期更改,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管理好隶属的学生组织、社团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后台管理者须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发布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加入任何信息;要确保账号及密码安全,不得在感染电脑病毒或网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登录平台账号。

第十四条 学院各类新媒体实行年审制,应在每年15日前向党委宣传部提交上一年度《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年审表》(见附件3)。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运行。

第十五条 对出现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学院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行,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开设申请表

2.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备案表

3.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年审表

中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1115


附件1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开设申请表

NO.

新媒体名称

主办部门

新媒体类型

媒体服务商

账号名称

或链接地址

发布内容范围

负责人

手机

邮箱

主办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学院党委宣传部

意见

签字(公章)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部门各一份。

2.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c_news@xmgcedu.cn


附件2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备案表

NO.·

新媒体名称

主办部门

媒体类型

开设时间

发布内容范围

负责人

手机

邮箱

主办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学院党委宣传部

意见

签字(公章)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部门各一份。

2.账号名、管理队伍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3.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c_news@xmgcedu.cn


附件3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年审表

)年度

新媒体名称

主办部门

全年推送条数

全年点击量

年度

年审

自查

报告

1. 全年运行情况介绍;

2.有无获得表彰;

3. 有无传播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有无发布泄密事件、有无发布有损学院、组织和个人声誉的信息等;

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负责人

手机

邮箱

主办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学院党委宣传部

意见

签字(公章)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部门各一份。

2.登记表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xmgc_news@xmgcedu.cn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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